診脈要求介紹

診脈除調神用指外,還有一些重要的條件與原則,必須予以足夠的重視,並且需要切實遵守。因為,這些都是前人經驗的結晶,是正確進行診脈的保證。

體位

這主要是對患者就診時的體位要求。患者一般正坐在醫生的對面或側面,前臂向前伸平,手心向上,腕部大致與心臟處於同一水平。將手錶、手鐲等物摘去,將過緊的袖口打開。手腕下放一鬆軟的布枕,使腕部鬆弛自然,手掌手指自然放鬆。這樣,氣血運行流暢,可以真實地反映患者的脈象。患者若必須採取臥位時,亦應儘管使其平臥,將上臂向左右平伸,手腕手掌手指自然放鬆,手腕下亦可放一布枕。最好不要側臥,因為側臥時,在下面的手臂被壓,可以影響血脈的正常運行,使原有脈象受到干擾。也不要扭轉、抬舉或低垂上臂,因為這樣的話,也會影響氣血的運行,面產生與疾病無關的變化。對此《王氏醫存》有較詳細的論述,其日:「病者側臥,則在下之臂被壓,而脈不能行;若覆其手,則腕扭而脈行不利;若低其手,則血下注而脈滯;若舉其手,則氣上竄而脈弛;若身覆,則氣壓而脈困;身若動,則氣擾而脈忙。故病輕者,宜正坐,直腕、仰掌;病重者,宜正臥、直腕、仰掌,乃可診脈」。

臨床常見一些患者,由於各種原因,如關節僵直,屈伸不便,或者呈強迫體位狀態,致使不能正坐,正臥,手臂不能平伸,或手心不能向上。此對,不能強求體位姿勢之正確,診者應變通指法,努力排除各種干擾,以求最大限度地獲取患者的真實脈象。有些醫家則提出:如遇病情危重,正氣衰微,而脈微欲絕之時,可以採用「覆手診」法,即:使患者手心向下,面醫者挽手取脈。如朱丹溪日:「凡看脈如得惡脈,當覆手取。如與正取同,乃元氣絕,必難治矣;如與正取不同,乃陰陽錯綜未必死。」這是一種正取與覆取對比的診法,是診者對患者的脈象採取審慎態度的表現,唯恐錯誤診斷,貽誤病情。

有些醫家則認為:「覆手診」僅可用於脈伏之時,如《脈訣刊誤》云:「南北二政之歲,三陰司天在泉,尺寸或有不應者,反其診則應矣。不應者,脈沉不應診也,覆病人手診之,則脈見也。沉者為浮,細者為大。除此外,無覆手診。」其實,人之腕臂之肌肉、皮膚、血管,具有一定的張力,氣血被約束在一定的通道之中,所謂「雍通營氣令無所避」。在一般情況之下,其張力並不會隨手腕之付仰而變化。《刊誤》所云之沉為浮,細為大的現象,恐怕極難出現。即使是朱丹溪,他也認為,若是元氣竭絕,無論仰手覆手,脈微欲絕的現象,是不會變化的。如果出現這樣的變化,則可能是有各種干擾因素存在,絕對不會是患者病情所導致。

當然,對於「覆手診」亦有不同的理懈,如周學海則認為:覆手當為反仲手。其日:「此所謂伏,非真伏也,乃沉之極也。凡診脈皆仰置其手,反仰,謂將腕高枕,而手掌反折垂下,於是筋脈為之牽引繃急、而挺起矣,故沉者亦外見而可診也。」無論是覆手診與反仰手診,均為脈沉伏、微弱之時,使患者採用一種特殊體位的診法。前者欲借地心之弓I力,使脈搏變得顯見一些;後者則期望牽動沉伏之脈,使之挺起而易診。是否具有實用價值,難以一言面定,錄之以備參考。

時間

診脈的時間以清晨最佳。《素問·脈要精微論》日:「診法常以平旦,陰氣未動,陽氣未散,飲食未進,經脈未盛,絡脈調勻,氣血未亂,故乃可診有過之脈。」誠如其所言,清晨之時,人體內外環境均處於平靜狀態,無情緒,動作、飲食等擾動,陰陽和順。脈搏的任何細微變化,都不致被掩蓋,況且,陽氣為抗病之主,此時,若有邪氣干擾最易發生變化,所以,此時陽氣初生診脈最佳。

然而,能於平旦之時就診的患者很少,醫者在平旦時能為診視者更少。加之,若醫者不能親臨診視,而使患者到醫生處就診,其血氣必然已被擾動,雖可在平旦之時就診,但也失去了平旦診脈的意義。況且,有些是突然發病的患者,有些是病情突然變化,此時,一刻千金不容等待平且診視。陳無擇早就指出:「倉卒病生,豈待平旦!」李東垣亦日:「若遇倉卒病患,不拘此論」。

所以,對多數患者而言,不能刻板地要求於平旦診脈。況且,《內經》所謂的「常」字在古漢語中與「尚」字屬偕音通假,是最好、晟佳的含義,不可作為規律而言。平旦這個時辰,雖然可以不必拘泥,但《內經》所提出的原則,卻必須加以遵循。因為,脈搏的跳動,很容易受到各種因素的干擾。為了使患者的脈搏正確地反映其疾病的內在變化,必須努力排除這些干擾因素。如勞動、運動等形體擾動之後,必須完全平靜下來,才能進行診脈,即使是未作任何劇烈運動,僅僅是前來就醫這樣的運動,也須要靜坐片刻,待氣息平定,再予診視。正如李沽所云:「乘車走馬,必待寧息,方與診視。」如飲食之後,亦不可立即診脈.因為,食人於陰而長氣於陽,食後可使脈搏出異常搏動、使病脈得到掩蓋。王燕昌在講到飲食對脈搏的影響時說:「當其變時,則脈亦忽數忽遲而不定,皆飲食不節之咎也。此特迫以致之,原非病脈本象,比及時過則不復然矣,時未過而診其脈,苟不知察,認為病象,其誤非淺。」所以,一般情況下,食畢一兩小時之後再行診脈。另外,酒性僳悍,易於鼓動氣血,亂入神識,飲酒之後更不可進行診脈。卒潔日:「是以人醉莫與診視,自醉莫診視他人。」可見酒是診脈的一大禁忌。情緒波動,勞心耗神,脈搏也會出現一時性的變化,這時也應平心靜氣地休息片刻,待思緒平定後再進行診脈。當然,大驚卒恐則氣亂、氣下,憂思日久則氣結、氣耗,已成為陰陽錯綜之病態,則不在此例。

至於診者本身,由於連續用指,曲運神思也可影響診脈的效果。一則手指氣血充盛,感覺隨之發生變化;二則心血耗傷,心神浮越,難以虛心靜氣。所以,亦應休息片刻、再進行診脈。

總之,所有這些,都是從《內經》診以平旦這個原則中引伸出來的,也就是汪宏所云:「觸類引申、難逾厥旨。」只要診者認真遵循這些原則,隨時隨地都能進行診脈。

診滿五十動

古人認為,氣血一晝夜可運行五十周,而診脈時至少要候五十動。《靈樞·根結篇》日:「持其寸口,數其至也,五十動而不一代者,五臟皆受氣。」按照古代的說法,氣血一晝夜運行五十周,一晝夜分為百刻。因此,運行一周則需兩刻,合今日1728秒。而脈動五十至,所需時間不到60秒兩者之間的差說明,五十動之間,氣血並不能周遍五臟。由此可知:候五十動以知五臟氣,不過是一個比喻而已,其真正的用意,在於告誡人們,切脈之時不可草率從事,要有足夠的時間,以進行認真的診查。張仲景在批評庸醫不負責任的態度時,曾尖銳地指出:「相對斯須,使處湯藥……動數發息,不滿五十,短期未知訣診,九候曾無彷彿,明堂闕庭盡不見察,所謂管窺而已。」所以,自古以來,診脈必滿五卜動;已經成為不可忽視的原則。如後人柳貫亦日:「古人以動數候脈,是吃緊語。須候五十動,乃知五臟缺失。今人指到腕間即雲見了,夫五十動豈彈指間事耶?」診脈需要有充足的時間,但也不是越長越好,像《醫宗必讀》所云:「必每候五十,凡九候得四百五十,兩手合計九百,方與經旨相合也。」則又未免過於迂腐。以每分鐘75動計算,900動以做到的。臨床上,常先候五十動以知其結促代止的情況,然後再根據兩手六脈的獨異之處,細細推尋,不必待九百至,也可盡得脈象的變化情況。正如何希時所說;「候五十動是切診的第一步,次則三部九候,節去普遍之脈而不究,取看獨異之脈,而深入探求之,則病之理與其變,得矣。如是者,即三次五十動亦非難事也。」

總之,診脈的時間,不可少於一分鐘,應在三五分鐘之間,有時甚至可以達五至十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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