脈診在現代診療疾病中的意義

在現代臨床診療工作中,中醫亦使用一部分現代醫學的病名診斷。這就與中醫的珍法包括脈診發生了交叉重複等問題。因為為了明確西醫性質的病名,需要現代醫學的指標,而在治療中,又需要明確的中醫診病辨證,否則將是無法合理使用中醫中藥等療法的。在辨證中當然要有四診包括脈診的參與,不但如此,在中西醫結合的工作中,乃至西醫在使用中醫藥治療方法時,亦都需要使用脈診,中西兩者在接觸中就給脈診提出了新任務和新發展的要求。

在近幾十年的實踐中,大家有意識無意識地積累了若幹這方面的經驗。這些經驗雖然還不見得系統亦遠遠不夠完備,但它無疑是活在當代醫務人員主要是臨床醫生的手上的,如果隨時總結經驗和不斷有計劃有目的的探索將是脈診現代化發展的一個重要方面。就中醫學和醫學臨床學上講,它的實際意義是很大的,它更為符合中醫脈學傳統的發展形式和方法,同時它又是中醫現代化研究的一個重要課題。

我們知道從傳統上講,脈診就有診病和辨證的兩重作用。由於脈診在診病要求上所具有的特殊意義相對的說是較小的,它更為符合中醫理論的兩分法性質的陰陽學說等,所以脈診對辨證就更為有意義。早在仲景撰《傷寒論》、《金匱要略》時就明確揭示出用脈來作為辨證論治的主要手段,如「辨某某病脈證並治」等等。歷代脈書所論亦多是以辨證為主,在診病問題上不過列出說明此脈可以見於某某病而已。而其對脈象的理論上和臨床上的實質的內容例如脈象屬陰屬陽,主表主裡,主寒主熱,為虛為實,為病為氣等等都是屬於辨證性質的,而非診病性質的。這些不但是脈診的主要內容,亦是中醫臨床辨證論治的主要內容和對於脈診的等診法的要求,至於決死生,定可治等等多是通用於臨床各病屬於辨證性質而非單為某些病而設。至於傳統上有若干種病,『其實是證而非病。如《傷寒論》中的太陽病、陽明病、壞病、合病、並病等,他如古今醫書以證為病的情況亦是很多的,例如頭痛、脹滿、水腫、腹瀉等等。

反過來說,卻是沒有以病為證的問題。凡此種種都說明傳統上辨證的意義要勝過診病(這亦與若干病都是以具有一定條件組合的證狀即證候是有關的)。因而脈診在辨證方面的意義亦是要勝過診病的意義的。在現代診療疾病中儘管使用了不步現代的疾病名稱,脈診對此在診病閫題上亦多數是沒有特異意義的,它的主要作用為中醫中藥的治療提供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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