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醫患矛盾死結

近年來,醫患糾紛及其引發的相關事件經常在社會上掀起軒然大波,已成為社會廣泛關注的熱點問題。醫患關係這一社會矛盾似乎成了一個死結,怎麼也解不開,積極探索醫患關係緊張的解決之道,構建和諧的社會關係是擺在我們面前的緊迫任務。

醫患關係緊張的原因

社會矛盾引發醫患關係緊張。經濟社會高度發展,中國人均GDP超過4000美元,已躋身「中等收入國家」行列,處於社會轉型的關鍵時期,是各種矛盾集中凸現和社會動盪的時期。而醫院作為一個與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息息相關的「窗口」,自然最容易成為引燃社會情緒的導火線,因此,醫患關係緊張是突出的社會矛盾之一。

社會保障水平低。社會保障體制不健全、不完善,醫療個人支付比例過高,普通老百姓難於承受,把看病難看病貴的壓力產生的怨氣發洩到與之直接關聯的醫院和醫務工作者身上。

醫患之間信息不對稱。患者對醫療結果期望值過高,對醫療的高風險以及人體的疾病複雜性認識不足,當產生與期望不相符合的不良後果時便難於接受,轉而怨恨醫生醫治不力,導致醫療糾紛。

獲利心理培育「醫鬧」。當發生醫患糾紛時,患者急於在醫療糾紛中獲取更大的利益,而政府和醫院「息事寧人」的心態,客觀上助長了「大鬧大賠、小鬧小賠、不鬧不賠」的社會心理,培育了「醫鬧」,並孵化出「職業醫鬧」,加劇醫患矛盾,並衍生出暴力維權,對醫務人員人身攻擊,導致悲劇頻頻發生。

醫院過度逐利行為損害醫療行業形象。個別醫院和醫務工作者因過度追求利益,公益淡化,醫德淪喪,損害醫院及醫務工作者在老百姓的形象,加重了老百姓對醫院和醫生的不信任。

媒體助推醫患關係緊張。當醫療糾紛發生後,個別媒體和小報記者,為了吸引公眾注意力,推波助瀾,過度渲染醫院的負面材料,甚至失實報道,混淆視聽,客觀上起到煽動公眾情緒,擴大事端,惡化醫患關係的作用。

醫院被迫自保而演變過度醫療。種種原因,導致醫院往往被迫採取各種措施保護自己,包括盡量把檢查做全、做細,盡量用新藥、特藥,以確保不誤診、漏診,確保療效,確保術後不感染,這就衍生出過度檢查,過度治療。凡是有風險的手術或治療手段,一般都不敢採用,更不用說主動去創新治療方式,甚至為了明哲保身,盡量能轉則轉,能推則推,往往導致醫療效果下降,最終受到損害的仍然是病人利益。週而復始,形成惡性循環。

解決醫患矛盾之道

明確醫患關係的內涵。廣泛宣傳,從法理上明確定義醫患關係是相互配合、共同戰勝疾病的合作關係,理應相互尊重、相互依存、同舟共濟,而不應彼此對立。

完善法律體系。健全法律法規,完善社會法律援助機制,保護弱勢群體的訴求權利和合法利益,降低法律維權成本。目前試行的第三方調解機制本來應該是一個很好的解決途徑,可惜由於機構不健全、缺乏專門經費、政府支持力度不夠等種種原因而名存實亡,應該盡快解決各種問題,讓其正常運轉起來。

完善社會保障體制。使老有所養、病有所醫,降低醫療個人支付比例,讓看病不再難、不再貴,切實解決低收入人群「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

改革醫院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管辦分離,醫藥分離,政府加大投入,確保醫院的正常運行和發展,徹底擯棄以藥養醫運行機制。回歸醫療公益性質,消除醫院逐利根源,讓醫院和醫務工作者專心治病救人。

提高老百姓對疾病認識的水平。各級政府在所轄媒體開僻專門欄目,客觀解讀典型醫療糾紛案例,加強衛生科普宣傳和教育,讓老百姓對疾病的複雜性,人體的許多不可知性有一定瞭解,理解醫務工作者的艱辛和無奈,解除老百姓對醫療結果的過高期望,科學認識疾病、理性對待治療結果。

依法解決醫療糾紛。加強醫療的普法教育和法制宣傳,讓老百姓理性維權,依法維權,堅決嚴厲打擊「醫鬧」,切實保障醫院的秩序,保障醫務工作者的人生權利不受侵犯,讓醫院和醫務工作者專心救死扶傷。讓醫療糾紛回歸理性和法制的解決途徑。

制定《醫療糾紛處理法》。國家應該盡快出台專門處理醫療糾紛的專門法律《醫療糾紛處理法》,統一法律依據,統一判決依據,避免法律法規相互打架,法官、醫院、老百姓無所適從、各認其理。

加強對醫院及醫護人員的管理。加強對醫院規範管理,提高醫院依法執業的水平;加強對醫務工作者醫德醫風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提高醫護人員的職業道德和醫療技術水平,努力提高醫療質量和改善服務態度,增強老百姓的滿意度,建立和諧醫患關係。

規範媒體管理。倡導理性客觀報道醫療糾紛,讓公眾及時瞭解事情真像以及處理結果,平息公眾不良情緒。

總之,醫患關係緊張是個複雜的社會問題,既有社會管理體制的因素,也有運行機制的問題,既有客觀因素,也有人為原因,更有宣傳、教育、法律、國情等綜合因素。解決之道,既要從宏觀的體制上根源上加以解決,又要優化運行機制從微觀上予以重視,更要從加強宣傳、加強教育、強化法制、順應國情民情上給予綜合治理。

近年來,醫患糾紛及其引發的相關事件經常在社會上掀起軒然大波,已成為社會廣泛關注的熱點問題。醫患關係這一社會矛盾似乎成了一個死結,怎麼也解不開,積極探索醫患關係緊張的解決之道,構建和諧的社會關係是擺在我們面前的緊迫任務。

  醫患關係緊張的原因

社會矛盾引發醫患關係緊張。經濟社會高度發展,中國人均GDP超過4000美元,已躋身「中等收入國家」行列,處於社會轉型的關鍵時期,是各種矛盾集中凸現和社會動盪的時期。而醫院作為一個與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息息相關的「窗口」,自然最容易成為引燃社會情緒的導火線,因此,醫患關係緊張是突出的社會矛盾之一。

社會保障水平低。社會保障體制不健全、不完善,醫療個人支付比例過高,普通老百姓難於承受,把看病難看病貴的壓力產生的怨氣發洩到與之直接關聯的醫院和醫務工作者身上。

醫患之間信息不對稱。患者對醫療結果期望值過高,對醫療的高風險以及人體的疾病複雜性認識不足,當產生與期望不相符合的不良後果時便難於接受,轉而怨恨醫生醫治不力,導致醫療糾紛。

獲利心理培育「醫鬧」。當發生醫患糾紛時,患者急於在醫療糾紛中獲取更大的利益,而政府和醫院「息事寧人」的心態,客觀上助長了「大鬧大賠、小鬧小賠、不鬧不賠」的社會心理,培育了「醫鬧」,並孵化出「職業醫鬧」,加劇醫患矛盾,並衍生出暴力維權,對醫務人員人身攻擊,導致悲劇頻頻發生。

醫院過度逐利行為損害醫療行業形象。個別醫院和醫務工作者因過度追求利益,公益淡化,醫德淪喪,損害醫院及醫務工作者在老百姓的形象,加重了老百姓對醫院和醫生的不信任。

媒體助推醫患關係緊張。當醫療糾紛發生後,個別媒體和小報記者,為了吸引公眾注意力,推波助瀾,過度渲染醫院的負面材料,甚至失實報道,混淆視聽,客觀上起到煽動公眾情緒,擴大事端,惡化醫患關係的作用。

醫院被迫自保而演變過度醫療。種種原因,導致醫院往往被迫採取各種措施保護自己,包括盡量把檢查做全、做細,盡量用新藥、特藥,以確保不誤診、漏診,確保療效,確保術後不感染,這就衍生出過度檢查,過度治療。凡是有風險的手術或治療手段,一般都不敢採用,更不用說主動去創新治療方式,甚至為了明哲保身,盡量能轉則轉,能推則推,往往導致醫療效果下降,最終受到損害的仍然是病人利益。週而復始,形成惡性循環。

  解決醫患矛盾之道

明確醫患關係的內涵。廣泛宣傳,從法理上明確定義醫患關係是相互配合、共同戰勝疾病的合作關係,理應相互尊重、相互依存、同舟共濟,而不應彼此對立。

完善法律體系。健全法律法規,完善社會法律援助機制,保護弱勢群體的訴求權利和合法利益,降低法律維權成本。目前試行的第三方調解機制本來應該是一個很好的解決途徑,可惜由於機構不健全、缺乏專門經費、政府支持力度不夠等種種原因而名存實亡,應該盡快解決各種問題,讓其正常運轉起來。

完善社會保障體制。使老有所養、病有所醫,降低醫療個人支付比例,讓看病不再難、不再貴,切實解決低收入人群「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

改革醫院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管辦分離,醫藥分離,政府加大投入,確保醫院的正常運行和發展,徹底擯棄以藥養醫運行機制。回歸醫療公益性質,消除醫院逐利根源,讓醫院和醫務工作者專心治病救人。

提高老百姓對疾病認識的水平。各級政府在所轄媒體開僻專門欄目,客觀解讀典型醫療糾紛案例,加強衛生科普宣傳和教育,讓老百姓對疾病的複雜性,人體的許多不可知性有一定瞭解,理解醫務工作者的艱辛和無奈,解除老百姓對醫療結果的過高期望,科學認識疾病、理性對待治療結果。

依法解決醫療糾紛。加強醫療的普法教育和法制宣傳,讓老百姓理性維權,依法維權,堅決嚴厲打擊「醫鬧」,切實保障醫院的秩序,保障醫務工作者的人生權利不受侵犯,讓醫院和醫務工作者專心救死扶傷。讓醫療糾紛回歸理性和法制的解決途徑。

制定《醫療糾紛處理法》。國家應該盡快出台專門處理醫療糾紛的專門法律《醫療糾紛處理法》,統一法律依據,統一判決依據,避免法律法規相互打架,法官、醫院、老百姓無所適從、各認其理。

加強對醫院及醫護人員的管理。加強對醫院規範管理,提高醫院依法執業的水平;加強對醫務工作者醫德醫風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提高醫護人員的職業道德和醫療技術水平,努力提高醫療質量和改善服務態度,增強老百姓的滿意度,建立和諧醫患關係。

規範媒體管理。倡導理性客觀報道醫療糾紛,讓公眾及時瞭解事情真像以及處理結果,平息公眾不良情緒。

總之,醫患關係緊張是個複雜的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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